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2023年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将申报2023年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
包括: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二)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包括:面上项目、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杰出青年项目。
(三)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包括:科技成果转化计划、厅市联动重点项目(定向申报)、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服务平台科研合同双向补贴计划(详见附件)。
(四)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包括:软科学研究计划、科技创新团队计划、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外国专家服务计划(指南不公开发布,具体内容请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首页查看)。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项目牵头单位和各自任务分工,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严禁违规将科研任务转包、分包他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落地的项目。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科研信用良好,有关条件符合具体指南要求。
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
2.项目负责人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且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
3.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若为兼职人员,须提供在职单位批准兼职和兼职单位聘用的有效证明,并作为项目申报的必要材料一并提交。
(三)项目一经申报,原则上申报单位及负责人不得变更。
(四)限项要求(后补助除外)。
1.每个项目负责人在本年度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中只能申报1项。
2.在研(未完成验收)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除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以外的其他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在研(未完成验收)项目为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的,可申报除在研项目类别外的其他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3.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省级科技计划,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一经查实将取消所有项目评审立项资格,并纳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五)诚信要求。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项目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作出信用承诺。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并影响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的科研信用等级。
(六)各类科技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附件)。
三、申报程序
上述科技计划项目(除后补助外)均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ywgl.sstrc.com)进行网络无纸化申报。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和具体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续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一)项目的申报和推荐,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
系统填报时间:
2022年5月10日9:00至2022年6月22日17:00(项目申报单位提交完毕),请项目负责人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在受理截止日期前集中提交,造成网络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拟申请2023 年度陕西省重点产业创新链项目的科教人员请于2022年5月25日前将申报意向统计表报科研院备案后方可在系统中申报。
(二)项目经我校及推荐部门(杨凌示范区)逐级审核,提交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后,生成项目申请书(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申请书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三)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提交一份盖章纸质申请书留档)。
四、其它事项
(一)申请预算说明
各类科技计划支持额度详见具体计划的申报指南。
1. 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重大重点项目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2.试行项目经费包干制。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2〕3号),对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的全部项目,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中的软科学研究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及秦创原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用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团队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二)其他说明
1.国际科技合作重点项目必须依托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引智示范基地。自然科学基础研究重点项目必须依托省级及省级以上重点实验室。科技创新团队必须依托现有省级及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组建。重点产业创新链原则上需依托省级及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科技创新团队。
2.副高级以上职称的项目申报人须进行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进行过专家注册的项目申报人须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专家注册通过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常年开放。
3.重大重点项目不附查新报告,在确定立项前由省科技厅委托机构统一查新查重。
4.鼓励联合省外、港澳及台湾高层次科研单位和团队申报计划项目。
5.鼓励承担省级科技计划的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开发科研助理岗位,采取包括签订服务协议等多种方式选聘科研助理,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拓宽大学生就业渠道。
五、联系咨询
(一)省科技厅联系方式
资源配置与管理处联系电话:029-87294281,81773390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161-6289
1.省重点研发计划
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工业领域)联系人:(高新技术处)席蒙,电话:029-88440994
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农业领域)联系人:(农村科技处)李艳杨,电话:029-81770897
一般项目、重点产业创新链(社发领域)联系人:(社会发展科技处)郑会娟,电话:029-87294140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联系人:(对外合作与交流处)李戟(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电话:029-81294887
2.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联系人:(基础研究处)高云,电话:029-81129231
3.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科技成果转化计划联系人:(成果转化处)董欣,电话:029-81294835
区域创新能力引导计划联系人:(区域创新处)黄云良,电话:029-81294670
4.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科技创新团队联系人:(人事处)周莹,电话:029-81776101
软科学联系人:(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乔顺利,电话:029-87294265
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联系人:何江波(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电话:029-81294839
外国专家服务计划联系人:(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处)白宇,电话:029-87294148
(二)校内联系方式
1. 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科技成果转化计划项目
(交流中心 305 室)
联系人:程玉峰 齐高强 联系电话: 87082850
2.软科学研究计划(交流中心 D504 室)
联系人:马洁 白金凤 联系电话: 87082961
3.其他科技计划(交流中心 D503 室)
联系人:李紫燕 谷申杰 联系电话: 8708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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